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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nshen(纹身怎么彻底洗掉)

作者:刘宏宇

前些日子,网络爆出南方某工厂拒绝聘用有纹身的人为员工的新闻,引发热议,说什么的都有。据说,刨去无意义的屁话、混话以及纯粹吃瓜性质的胡扯,剩下的“支持”和“反对”言论,比例还挺均衡。

按笔者想法,这个均衡,在当今“时代潮流”之下,还算“可以”——没一边倒地反对那个工厂、支持纹身,也算民族文化的小小“侥幸”吧。

仅从笔者个人的“审美”而论,不反感纹身;但若将其视作“文化”,对于我们中华民族而言,纹身所代表、暗示的那些“底蕴”,跟一个想要所招聘来的员工都“最好是扎实的正经人”的工厂老板的社会价值观,确实挺冲突。网上有人说,纹身的不一定都是坏人,但好人没有纹身的。乍一看有道理,稍微细一琢磨,这话逻辑上有bug!但还是理解了其想要表达的意思。修正bug、世俗点儿说,可以是这样:纹身的不纹身的,都有好人也都有坏人,但好坏的比例,恐怕会是不一样的,纹身的群落里,可能坏人多些。

(一)纹身的古老由来

在自己身体上“刻画”出永久性图案,是全世界几乎所有部族早期都有过的文化现象,是“原始文化”的一部分,没有等级制度的时候,就有纹身了,甚至可以说,发现能“永久”着色的物质之后不久,就有纹身这回事了。

不过,由于所处地域、生产生活方式、原始崇拜模式等等方面的千差万别,从全世界的范围来看,纹身这种“最古老之一”的文化或说“艺术”,在起源、原始意图、实施技术、理念延伸、技术延伸、文化意义“变异”等诸多方面,存在纷冗而巨大的区别。

比如:某些远古文明,会以纹身标记神职人员(祭司、僧侣)的身份,是对这些人群的“神化”标志;那么在这些文明可循的“后来”的发展历程中,遵循“古老传统”的纹身,更大概率会被视为“高尚”、“尊崇”甚至“神圣”的象征。

又比如: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古老文化认知中,纹身,是“蛮悖”、“不化”的标志,故而在后来数千年传承中,就保留下了对其的“负面印象”。古籍中有“断发文身”的说法,其中的“文身”即为“纹身”,“断发”则是指将头发“切割”到我们今天说的“半长”的长度并散开(不束发)。在古老的概念中,断发、纹身,是“一体化”的、“配套”的,共同构成“野蛮人”的标志。《史记》中有“断发文身,以示不可用”的说法,意思是从“文明”地方“逃亡”到“荒蛮”地方的人,不再束发,并且切割被“文明”视为“不可毁伤”的头发,又纹身,“自我沉沦”成“野蛮人”,以昭示不打算再“回归文明”。

据很有些权威的著述、资料讲,华夏大地上最早的纹身,也就是上述“断发文身”描述中的“野蛮人”的纹身,出现在渔猎部族;纹身的图案,以鱼类和简单的四足兽类图形为主,鱼类更多。相传,古人认为,身上有鱼的图案,就会被水中的鱼儿视作同类,下水捕鱼(那时候还没有像样的渔网),容易“麻痹”想要捕捉的鱼儿,并因而增加“收获”。

这种太古老也太“质朴”的“仿生学”,今天看来,肯定不咋靠谱,可几千年前的古人却很相信。渔猎部族,在这片土地上,曾经也很兴茂过,后来在跟农业部族生存空间的争斗中落败,被严重“边缘化”甚至“丑化”、“妖魔化”;见诸史籍的“黄帝战蚩尤”中的蚩尤,就是渔猎部族的传说代表人物。

按照“失败就是错误”、“失败就是落后”的政治逻辑,“断发文身”的渔猎部族,沦为了连“被奴役”的资格都没有即鲁迅先生所言“想做奴隶而不得”、只能“流徙”到“化外蛮荒之地”(比如今天的江南、东南、华南沿海、近海地区)自生自灭的“流族氓人”,处于华夏文明“族群鄙视链”最底端,地位甚至低于“蛮夷胡虏”,常被“与禽兽同待”;而其很可能早已随时间推移而大大演变甚至都已经“内容”上濒临消亡的“断发文身”,也被概念性地认为是“低下”、“蛮野”、“不化”的形象化“体表”标志。

(二)纹身、金印、刺字

工厂不招纹身工的事件爆出后,反对声中有一则音量尤其大——岳母刺字也是纹身。潜台词:假若岳飞到你工厂应聘,你难道也因为他有纹身而将其拒之门外?引申:纹身有好有坏,不可一概而论。再引申:说纹身不是好人,就等于诋毁古代英雄岳飞,其心可诛!

刺字,还真跟纹身不完全是一码事。不是比纹身更“高尚”,而是更具“凌辱”特征!其突出示例,就是《水浒传》中多次提到的“金印”——凡犯罪的人,都会被在“面目”上按“国家规定”刺字或以比刺字程度更深重的方式(比如烙印)留下明显的、十分难以去除的标记,以让若有人都知道,ta是罪人!宋江,脸上有一处“金印”(因为阎婆惜案),后来千方百计“洗掉”;武松,因为某种“机缘”,虽然左右各有一枚金印(阳谷县杀嫂及斗杀西门庆一枚加孟州被栽赃陷害获罪一枚),却都在额头,后来扮作头陀,以发际和头饰遮掩……

至于岳飞刺字,其实只是评书话本里的传说,并不见得确有其事。不过,从“历史”的角度看,还是有可能。俩原由:

第一,国家危难,岳飞故里(今河南省汤阴县,属“豫北”,更近河北,地域上介于“华北”和“中原”之间)自“辽宋之争”时代,就处于“军事摩擦”边缘,可谓饱经战乱,“民族恨”几乎“胎里带”,以“自辱”形式惕厉抗争意识,也算一说。人类文明史中,“自辱”以励斗志,不乏其例,在我们民族的历史中,更不乏其例。

第二,刺青(包括刺字和纹身),作为一种文化,由于唐宋的大开放,也“引进”了一些外来理念,使其“内涵”和“外延”呈现出一定程度的“多元化”趋势。在“御外”相较于“唐”势弱一大截且“后来”许久的“宋”,这种“混成”或说“渗透”,愈显突出,尤其在某些地域。

比如:水浒传故事中,在“天朝中土”还以金印“标记”罪犯的大环境下,西北“边陲”的“经略府提辖官”鲁达,就背部有“刺花”,其后来出家,不甚守戒律,遂以背后“刺花”得名“花和尚”;同样一部书中,世居西北(靠近西部“胡虏”)的富家少爷史进,也在身上刺龙纹,因而得绰号“九纹龙”。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将,因纹身得绰号的这两位,都是西北人;而在当时,西北,相比很多其他地方尤其“国家中心地带”,受“胡虏”的文化影响肯定更明显也更深刻;而被习惯称“胡虏”、“戎狄”的西北“异族”,在纹身的问题上,文化基底和社会普遍认知,都跟“中土”有很大区别。

当“宋”退到“南宋”时,远离了相关“价值观”不同的“异族”,纹身,作为社会性文化标志,又开始“回归”其古老的指向;金印,相比“刺花”还有那么点儿流行的北宋,又重新“理直气壮”起来。之后,不足百年“历十三世”的蒙元,汉文化被压迫到底层,却因而变得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“固执”!这种固执,几乎完全体现于再后来的明朝,以至于“同化”效应明显,渔猎的“满清”取而代之后,更从理性上因循“汉文化”,纹身这种在其间属于“末流”、“底层”的元素,被“逼退”到唐宋之前的“低点”甚至“更低点”。

(三)纹身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的负面属性

前有述及,在古老向“中古”的“途中”,纹身,被认作“最底层”的“渔猎”部族的特征,“流族氓人”才会有。流族氓人,看到里面夹着的俩字儿了吧——流、氓!

流,“居无定所”之意,主要指不同于农业部族“定居”的“不确定居住”,包括古老的“逐水草而居”;氓,无“正业”,也就是“不正经”的意思。

何谓“正业”、“正经”?

笼统说,士(官员)、农(农民和地主)、工(手工业者和“吏”)、商(实货坐商),是为“正业”,除外,则一概不是。有人把古代“诸业”做了个高度概念化的简单归纳,罗列出十个大类,分别是:士、农、工、商、役(广义服务业,俗语中的车、船、店、脚,以及行商、流动的“筑建匠人,均在此列)、伶(演艺业)、掮(无实货的中间商)、娼(性服务业)、儒(未取得或被剥夺功名的读书人、民间教书匠)、丐(包括乞丐和以行乞为名的绑架者、讹诈者)。前四名“正业”之外的人群,理论上,不管从事什么行业,都算“氓”,其中“不定居”者,就是“流氓”。流氓,作为指代词,最初始就是这个含义,而不是今天的人们普遍理解、认同甚至在曾经的法律中所定义的那个、那些意思。

上述“流氓”群体中,有三种被认为“社会危害”最大,分别是:掮、伶、儒。

掮、掮客,也称“牙商”、“牙客”,其主要“突出危害”在于“不事生产”、“巧取豪夺”而“牟暴利”、“成巨富”、“结群抗政”,被认为严重威胁“社会公平”和统治秩序。

伶、伶人,很多都稍有文化,甚至有些都是“获罪僚属”,其“行做”本身,就极富传播能力,是“非主流言论”的重要源头,对社会的“腐化作用”,大于等于“娼”。

“儒”中多有“不为五斗米折腰”且能文善辩之才,是最容易产生“负能”的群体!

不过,饶是被“压低”如彼,这些“流氓”群体,也几乎没有什么人纹身。纹身的,多为“好勇斗狠”、连低下的“业”也“不务”的“流氓中的流氓”,他们以纹身这样的“自辱”形式,表达对社会普遍认同或说“公序良俗”的不苟、抵触、反抗,按今天的话说,就是具有“反社会”意识;其主要成员构成,在比较初始的明清及至“民国”中早期,逐步由“役”、“掮”、“伶”、“丐”几个群体中的“边缘人”,衍化成具有比较明确的反社会意识的行帮、匪帮、邪教。直到抗战全面爆发,全社会几乎所有行业、阶层,都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进全民族的“解放运动”,传统的社会“层级”格局才被比较彻底地打破。纹身作为某种“身份”标记的时代,也跟纹身这种“非主流”文化的时代,一同结束。

是的!笔者认为,最晚从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全面抗击日本侵略的时候起,纹身这种东西,就已经开始“不可逆”地淡出中华文化的舞台了。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完全胜利、今天的共和国诞生那时,这个文化符号,就已经彻底成为了不怎么愿意再被“提起”的过去。

(四)浅话今天的纹身

今天大行其道的纹身“文化”,更是从外部“流入”或说“引进”的,而不是所谓“传统复苏”!“流入”或说“引进”的,主要是“日系”和“欧美系”两大“派别”。

先说“日系”——主要的影响,体现在港澳台地区的“非主流社会”或说“黑社会”。在日本,纹身,就是“黑社会”(他们叫“暴力团”)的标记!不是其中成员者,断无纹身!黑社会分子的纹身,按“地位”,幅面大小、图案复杂程度,有约定俗成的“规则——地位高者,幅面大、图案复杂,“龙头”地位的,才“有资格”刺龙。高仓健演过一个电影叫《夜叉》(女主是田中裕子扮演);他在剧中扮演曾经的“暴力团”高级打手,“江湖地位”很高,被称作“夜叉”,纹身图案就是夜叉。在日本,一朝加入“暴力团”,原则上终身不能“上岸”,“万一”有谁要“上岸”,会千方百计消除纹身,甚至不惜用“植皮”之类方式!所以,“日系”纹身,绝对是“反社会”、不是好人的标志!

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,我们叫“黑社会”的组织,有一定“合法存在空间”。在港澳特区,某种意义上,类似组织,也跟主流社会有着一定程度的“事实”的“共生”。说难听点儿,台港澳,“日系”纹身有一定“存在土壤”,而在咱大内地,日系纹身,则肯定会被认为“不正经”、至少“非常可能”是有“黑社会”背景的坏人!

相比而言,欧美系纹身,说复杂,太复杂,说简单,也简单。复杂在于,他们更多是从“非洲裔”或者干脆就是从非洲“舶来”再跟他们本身固有的一些“非主流文化”(比如海盗文化)很随意很多元地结合、融通;不管怎么构成,都跟中华文明不沾边儿,真研究起来,抛开“意义”不谈的话,也是太繁冗太“丰富”了。可要说“简单”,他们也很简单,主要是“好奇”加“”,几乎谈不到多少“严肃”的“文化内涵”。比如,某好莱坞女明星,因为热爱中国文化,可能捯明白了按中国文化自己的生肖是“鸡”,就花大价钱在身体显眼位置纹了个大大的繁体中国字“雞”,这不闹笑话吗!他们觉得有趣,就随便他们去折腾吧。

另外,欧美很多人纹身,跟所谓“追逐流行”和“反宗教意识”有关,咱们大抵是搞不懂的。比较能明白的是,由于身体原因和文化中的某些追求,欧美人纹身,还有“寻求痛苦”的意图和遮掩皮肤缺陷的用意。

凡此种种,不能说咱今天的中国人都“不应该”去“寻求”,可问题是,很多人并未必知道上述“凡此种种”,只是觉得好玩、时髦,或者有什么“纪念意义”(比如情侣纹上对方名字),却不意忽视了纹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“标记”作用。须知,纹身不便宜,洗掉更不便宜,再怎么洗也跟原来不一样。所以说,很多稀里糊涂纹了身的人,尤其年轻人,或许真不是“不正经”,更说不上是“坏人”,可的确多多少少有点儿“二”,遭遇某些用人单位“嫌弃”、拒绝,是有点儿尴尬,但真还算不上“冤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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